临2014-016 政策事项公告
2014-04-18
代码:600037 简称:利来w66 编号:临2014-016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利来w66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两个文件,主要涉及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工商管理等多方面支持政策。
根据《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利来w66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